体育学院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 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2-26 点击数:

各年级辅导员: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教育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评选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大一新生不在参评范围内,(每个班推选一名同学参与学院竞选)

(二)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

评选对象:我校全日制学生班集体各班根据各班情况自愿报名。

二、评选标准和名额

各学院参照《普洱学院评选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实施办法》《普洱学院评选先进班集体的实施办法》《普洱学院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制定本学院评选细则,评选出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按在校生人数的5‰进行评选,其中“三好学生”占4/5,“优秀学生干部”占1/5,因我校近3年来获省级文明校园称号,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个人推荐比例增加1‰;“省级先进班集体”从各学院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评出,名额见附件1.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院系推荐的省级先进班集体提交班级先进事迹纸质材料和PPT展示材料参加全校的公开竞选,竞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评选要求和方法

1、评选中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按照以下进行计算:

22级本专科学生用大一下学期+大二上学期

21级本科用大二下学期+大三上学期

毕业班统一用2022-2023学年上、下两学期的进行计算

2.评选应面向全体学生,各年级按比例参加评选,不得集中在毕业班。

3.班集体中有学生在处分期内的不得参评先进班集体。

4.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评选标准,评选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评选,保留痕迹材料,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

四、报送方法

请各学院充分利用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机会,把推选工作融入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运用推选过程与结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强国有我”优秀学生答辩、“身边的榜样”先进事迹宣讲、“我爱我班”集体风采展示等活动。健全完善导向鲜明的学生评价工作体系,切实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促进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提升。要注意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使评选表彰活动深入、持久、健康地开展,促进学校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活动开展情况以总结形式报学生处思政科德馨楼520办公室。

材料填写须知:

(一)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提交材料:

1、《附件2:2023—2024学年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大中专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电子版;

2、《附件5:普洱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表》

3、提交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500字左右个人事迹简介,要求图文并茂,文中穿插个人学习、工作、生活图片,有范例可参照。

(二)先进班集体提交材料:

1、《附件4:普洱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2、《附件5:普洱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干”“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表》,

3、提交先进班级事迹纸质材料和PPT;

五、报送时间

各项材料须2024年3月7日前各班有意向参与先进班集体竞选的同学把材料交到王桂珍老师处,逾期不报、名单报错者需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

  1.2023—2024学年省级三好、优干、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

  2.《普洱学院2023—2024学年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案》

  3.2023—2024学年云南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及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登记表

  4.普洱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

  5.普洱学院2023—2024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推荐表

体育学院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