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9-30 点击数:

   教 务 处 通 知

                                             普院教通〔202041                      

 

 

关于组织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考试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严肃学校考风考纪,加强学校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现对本学期201720182019级在校生期中考试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考试课程

(一)统一安排考试课程

1.各二级学院从各年级每个专业分别遴选出2门课程上报,统一安排闭卷考试。上报课程原则上必须是专业基础必修课或专业主干必修课中的核心课程。

2.本学期开设的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公共必修课程(考查课除外),由开课教学单位上报,统一安排闭卷考试。

3.期中考试课程申报表上报时间为2020105日前,纸质版、电子版交教务处胡老师。

(二)其他课程

1.除上报统一安排考试课程外,其他课程(包括考试课、考查课)由各任课教师严格按照课程考试大纲要求在101031日)前完成考核,并留存好考核材料。

2.课程考核提倡形式多样化,考核方式允许创新。可以采用学习通线上测试、试卷、实操、面试(口试)、机考、作业、调研报告、论文、设计等形式进行。

3.1013日——20日为统一考试课程试卷印制时间,其他课程若需印制试卷,请提前联系教务处赵梦林老师印制。

二、考试日程及考试编排

(一)统一安排考试课程

1.考试时间安排在第9周周一、周五、周六、周日(1019日、1023日、1024日、1025日);第10周周一、周五、周六、周日(1026日、1030日、1031日、111日)。

2.周一和周五可排晚上1900——2100;周六、周日全天可排。

3.9周周五、周六、周日晚上1900——2100预先留给通识教育课程(必修)/公共必修课程安排考试,专业课程排考避开这些时段。

4.考试期间,教师不得安排补课以免影响正常考试;考试编排人员务必认真排查周六、周日正常课程教学时段,排考时避让这些时段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二)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于第8周星期二(1013日)前通过教务系统完成编排(包括考场、时间、本院监考教师)并上报确认。排考过程中若有疑问请联系胡老师。

三、统一安排考试课程考试材料准备、审核、上交

(一)考试组织工作须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执行,遴选出的课程必须严格遵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和考试大纲的相关要求完成命题工作。

(二)第8周星期二(1013日)下午1700前,各学院务必将统一考试课程的命题袋交至教务处212室,以免耽误试卷印制及考试安排。命题袋中须包含已由学院审核完毕的试卷(A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命题审核表等。

四、考试考务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学校“三风”建设要求,做好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工作,召开考试纪律教育主题班会;召开院级考前考务会,对参加监考和负责考务工作的教师做好培训工作,强调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要求教师按照考试相关规定认真履职,规范操作,明确考试各环节所需注意事项。

(二)教师严肃、认真命题。试题应无科学性、常识性、原则性错误,杜绝命题的随意性,避免出怪题、偏题、错题;试卷各题分数计算应准确、无误,杜绝多分、少分情况;试卷格式规范等,确保试卷命题的客观性和合理性。教师命题完成,务必认真核查。

(三)各学院考务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审核。根据考试管理相关规定以及试卷命题审核有关要求,认真、细致审核试卷及相关考核资料,结合实际情况,据实填写审核意见。考核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完成签字、盖章工作,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交教务处,

(四)监考教师一经排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监考教师的,应填写《普洱学院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由学院调换安排一名监考教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考点主考(考务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调换。

(五)各学院须将考试时间和地点准确无误地通知到相关监考教师和考生(包括公共课考生),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入场考试,各学院提醒遗失证件的考生须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证件,以免影响考试。

(六)若监考过程中发生学生作弊违纪行为,请遵照《考试作弊处理流程》加以处理。

(七)各学院在规定时间内至教务处复印室领取本学院考试试卷。考务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试卷装订,装订之后须检查是否有字迹模糊、缺页、漏页、内容有误等现象,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卷。

(八)开考前30分钟,各监考教师到相应的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由各学院考务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试卷发放,向监考教师发放《考生名单》(必须附有详细考生名单)、《普洱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普洱学院考场情况报告单》、《普洱学院考场规则》、《考试作弊处理流程》、监考牌(2个)及草稿纸。

(九)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小组成员须认真清点监考教师交回的试卷,通知相关教师阅卷。

五、其他

(一)2020级新生(包括2020年专升本)开学时间较晚,各任课教师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在遵照课程考试大纲的前提下,自行完成期中考核工作,学校不做统一安排。

(二)本次期中考试成绩不需录入教务系统,各任课教师做好考试材料收集、整理、登记、留存工作。

(三)若考试日程与学校新的规定要求相冲突,我们会适时调整考试安排并及时通知各二级学院。

(四)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执行或咨询教务处212室,联系电话:08793088783

普洱学院教务处

                                   202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