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工作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31 点击数:

为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平安校园建设的要求,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安全教育,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请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坚持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学院学生思想状况深入了解,全面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班主任要深入到学生宿舍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掌握本班学生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积极排查学生中的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化解和解决。要严防敌对和邪教势力对高校的渗透,加强反恐怖主义教育,巩固和维护安全团结的社会环境。

(二)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络、主题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和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夏季来临,要切实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不要私自到江河、湖泊、水库等地游泳;加强防火安全教育和检查,在宿舍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做好防地震、防火灾、防踩踏、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法律意识。

(三)加强校园网贷教育,各学院辅导员老师要对班级所有学生是否参与校园网贷进行排查,通过学生干部和团干部,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及时发现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如查明有参与网贷相关情况,请及时与保卫处、学生处和家长取得联系,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四)电信诈骗防范教育,电信诈骗作案者往往冒充电信局、法院、公安局等单位工作人员,使用改号软件,以受害人电话欠费、被他人盗用身份涉嫌经济犯罪等伎俩,对受害人进行恫吓威胁,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所以遇到陌生人电话和要求银行转账情况要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朋友等沟通核实,不要轻易将钱转给陌生帐户。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通过QQ、电话、微信所发布的中奖信息,不要将个人资料、身份证号、银行帐号、密码等告知他人,并提醒同学如遇到可疑情况时,多与班主任、家长、朋友等沟通核实。如遇以上情况要及时向学生处、保卫处报告,以免遭受不法侵害。

(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树立交通安全意识,学生在校内外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机动车和电动车,不超速行驶,安全文明驾驶;外出时不坐无牌无证车辆,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交通意外。

(六)加强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班班主任和心理委员要关注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学习、生活、就业等方面遇到的困难,要及时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正确面对挫折和困难。尤其是加强毕业生思想教育,树立正确就业观和择业观。

(七)加强对舆情信息研判和预警机制。及时准确掌握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和隐患,密切掌握安全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学生处 安全保卫处 体育学院(宣)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