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办公室关于清明节放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4-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学校清明节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2018年4月5日—2018年4月7日放假,共3天;4月8日(星期日)补4月6日(星期五)的班。

请各二级学院、各部门在放假前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本学院、本部门的防火、防盗、保密等安全保卫工作的自检自查,把办公室门、窗、电源和电脑等设备关闭好。假期期间值班处室请坚守岗位,安全保卫处请安排好校园安保和门卫工作,后勤处请做好校园保洁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请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请坚决执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自律的各项规定。假期期间请大家注意出行安全。

                            院长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