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8-2019学年第2学期2018、2017、2016(本)级学生期末考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6-2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完成20182019学年第2学期201820172016(本)级学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考试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工作日程安排

(一)第16周(612日)星期三前各学院将考试、考查科目申报表(纸质和电子版)统一报教务处212室胡老师。

(二)第16周(616日)星期日前各学院将课程考试大纲(见附件)、试卷审批表(见附件)、期末考试试卷(AB卷)和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见附件)统一装入命题袋(由教务处提供新版),经学院考试领导小组审核无误后交至教务处212室胡老师(试卷、参考答案评分标准A4纸单面打印)。试卷电子版由各学院考务领导小组成员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

(三)610日—18日各学院安排期末考试相关事宜,此次考试安排内容全部进入教务系统操作,618日前由各二级学院完成编排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各学院合理安排编排时间以免耽误全校考试编排进度。

各学院编排时,务必从712日开始逆向倒推安排,只有1-2门考试课程,必须安排在712日。

(四)考查科目安排在第19周(71日—5日)进行,请各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查科目考核。

(五)考试科目安排在第20周(78日—12日)上午0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

(六)公共课考试时间定于78日、9日(周一、周二),请各学院避开时段,从周三开始安排专业课。

二、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
各学院根据学校“三风”建设要求,应做好开考前的相关考务准备工作,做好考风、考纪的宣传,严肃查处考试舞弊行为,召开考前考务会,安排学生签订考试承诺书,明确考试各环节需注意事项。

(二)各学院院长作为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应对试卷符合教学大纲、考试大纲要求的程度、题型、题量、难度、广度、分值分布等项目进行审核并在试卷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各学院考务工作人员将命题袋统一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卷作为正常考试试卷,剩余试卷用于补考、缓考等非正常考试用

   (三)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不出偏题、怪题,努力克服命题的随意性,确保命题的客观性;试题题意要清晰明确,文字准确简练,以免引起学生的误解;必要的原始数据和资料,须在试题中提供,试题之间应彼此独立,不能有暗示本题或其他题答案的线索

  (四)各学院报送的考试、考查科目申报表,应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实事求是上报和考试。

(五)学生因故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正常考试,需要提前考试或缓考、免考应在期末考试开始前两周(1819周)内向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填写《普洱学院学生提前考试、缓考、免考申请表》交至教务处212室,缓考必须在下一学期内完成,若不能完成,则参加重修。

(六)安排考场时,各学院须清点教室座位数,确定考场可容纳的考生数。

七)监考采取交叉方式,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监考交叉安排表》;监考教室的安排见附件

(八)监考教师一经排定不得随意更换,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监考教师的,应填写《普洱学院监考教师调换申请表》,由学院调换安排一名监考教师,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考点主考(考务负责人)签署同意方可调换。

(九)各学院须将考试时间和地点准确无误地通知相关监考教师和考生(包括公共课考生),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二证方可入场考试,迟到30分钟按缺考论处;各学院提醒遗失证件的考生须提前到相关部门补办,以免耽误考试。

(十)若监考过程中出现学生作弊违纪,请遵照《考试作弊处理流程》处理。

(十一)各学院于626日(星期三)前到教务处复印室领取本学院考试试卷,并确保试卷的安全保密、完整无损。

(十二)各学院考试小组安排专人负责试卷装订,装订好后检查是否有缺页、漏页,其他任何人不得接触试卷。

(十三)开考前30分钟,各监考教师到相应的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由各学院考试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试卷发放,向监考教师发放《考生名单》(必须附有详细考生名单)、《普洱学院学生考试签名表》、《普洱学院考场情况报告单》、《普洱学院考场规则》、《普洱学院监考教师职责》、《考试作弊处理流程》、监考牌(2个)及草稿纸。认真填写《期末考试试卷领取交卷登记表》。

(十四)考试结束后,考务工作小组成员认真清点监考教师交回的试卷,秘书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改卷教师领卷。

三、考试成绩录入及材料留存

(一)根据《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任课教师必须于考试结束后一周内登录教学管理系统(网址:jwxt.peuni.cn,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录入学期成绩并打印,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登录,提前与教务处徐庆老师联系。

(二)任课教师应认真核实并记载学期成绩,成绩一经提交将不能更改(教师录完成绩后,一定要按“提交”按钮,否则学生将不能查询成绩)。

(三)考试结束后请各学院严格按照《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考试材料留存要求,规范、有序整理考试课程材料,并按学校统一标准装订封装;非试卷形式考核的课程,则将与考试有关的痕迹材料交教学单位留存备查。

(四)各学院上交教务处材料:《普洱学院课程成绩分析表》原件,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普洱学院成绩登记表》原件,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普洱学院课程考核工作总结》原件,下一学期开学两周内报送。

(五)新学期开学前将生成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以便安排补考和重修工作,望任课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五)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普洱学院考试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