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学院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学风示范班”公示

作者: 时间:2020-09-03 点击数:

 

学风建设是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校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我校形成严谨求学、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班风和校风。体育学院参照《普洱学院“学风示范班”评选办法》,经体育学院院长、书记、体育学院专职辅导员组成评议小组,对参加评选的班级18级体育1班(本)、19级体育1班(本)、19级体育2班(本)进行评选,于2020年9月3日会议讨论决定推荐18级体育1班(本)为体育学院“学风示范班”,公示期为2020年9月3日-9月9日。对以下公示名单,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体育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反映。


体育学院

2020年9月3日